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,降低企业物流成本,减轻市民出行经济负担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自2017年3月1日零时起,对当枝一级公路金沙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月票标准作如下调整:
一、月票办理对象
自愿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费月票的机动车辆。
二、月票车辆通行方式
实行IC卡统一管理,月票车辆一车一杆,刷卡通行。
三、优惠月票办理标准
●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按100元/月办理,一次购买半年月票者优惠一个月,即按500元/半年办理;一次购买全年月票者优惠二个月,即按1000元/年办理;
● 2吨及以下货车按400元/月办理;
● 2.1~5吨货车、8~19座客车按600元/月办理;
● 5.1~10吨货车、20~39座客车按1000元/月办理;
● 10.1~15吨货车、40座及以上客车按1400元/月办理;
● 15.1吨及以上货车按1800元/月办理。
四、月票办理时间
2017年2月办理月票时间为2月19日~2月28日8:00-17:00。
以后每月25日至31日(8:00-12:00,14:00-17:00)办理次月月票,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照常办理,逾期不予办理。
五、月票办理方法
1、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、驾驶证、身份证原件(单位车辆办理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),前往当枝一级公路金沙收费站办公楼办证大厅办理。对提供虚假证件办理月票的车辆,一经发现,当月月票作废且取消月票办理资格。
2、此卡为一车一卡,车主不得随意转借、涂改、损毁,转借他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车月票办理资格;发生丢失、损毁IC卡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收费站进行补办,原卡将停止使用。
3、车主使用月票IC卡时,应主动接收收费站的检查和管理,对于拒绝接受检查、不服从管理的车辆,将取消月票办理资格。
☎ 咨询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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